水果拉霸机,水果拉霸机app

水果拉霸机,水果拉霸机app:
您现在的位置 : 水果拉霸机,水果拉霸机app > 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水果拉霸机,水果拉霸机app加快发展智能机电、互联网等绿色新产业的若干意见

索引号 : 11336941/2015-1006943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安市科学技术局

名       称: 市人民政府水果拉霸机,水果拉霸机app加快发展智能机电、互联网等绿色新产业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 2015年09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5年09月22日

咸政发〔2015〕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咸宁市委水果拉霸机,水果拉霸机app增强战略定力,抢抓发展机遇,在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中加快实现绿色崛起的决定》精神,坚持创新驱动,推动转型升级,打造绿色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快发展智能机电、互联网等绿色新产业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要求,以提质增效为中心,绿色发展为主要目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投资拉动与消费驱动相结合、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大力发展智能机电、互联网等产业,逐步形成一批产业链完善、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的绿色新产业,培育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绿色新产业集群。

    二、发展目标

    到2017年,绿色新产业初步形成规模,产业产值占全市总产值的比重达到70%以上,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到2020年,绿色新产业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产业产值占全市总产值的比重达到85%以上。

    (一)将智能机电、互联网、绿色食品饮料及印刷包装等产业打造成为全市工业经济的支柱产业。

    (二)将应急装备、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产业打造成为全市工业经济的先导产业。

    (三)着重发展文化旅游、大健康产业,着力培育金融服务、现代商贸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使绿色新产业的发展空间更加完善。

    三、政策措施

    (一)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市政府在咸宁高新区(原经济开发区)设立绿色新产业发展基金,对新引进符合绿色新产业目录的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协议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且在签约一年内开工建设并预期顺利投产的,按照两年半内实际固定资产投入不超过5%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助。设立现代服务业发展基金,对新引进在城市规划区及拓展区落户的文化旅游、大健康、金融服务、商贸物流等项目,符合绿色新产业目录要求,属于市级以上重点项目的,按照实际固定资产投入不超过5%补助。

    (二)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及信息化建设。对符合我市绿色新产业目录且新增固定资产投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项目投入的2%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具有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典型示范作用且投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项目投入的5%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对成为国家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第三方认定服务机构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强化创新、研发能力建设。对在市直或咸宁高新区设立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等的企业,新获得国家级相关认定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获得省级相关认定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获得市级相关认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等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300万以上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20%最高500万补助。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推动创新成果转化。对我市绿色新产业重点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获得市级以上认定的,按不超过企业技术研发投入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承担国家、省专项重大技术创新成果在我市企业实现产业化并达到一定产值规模的,按成果产业化过程相关投入的15%对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

    (五)拓展电子商务销售渠道。对新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上缴税金增幅达到10%的企业,按年度网络销售收入的1%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六)积极发展众创空间。降低创新创业门槛,在市城区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绿色新产业众创空间(科技园、孵化园),鼓励大众创新创业。对进入市级以上认定的众创空间孵化的企业和个人,在房租、宽带接入费用和公共软件等方面给予适当财政补贴,最高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对纳入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计划的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并连续两年突破2000万元的,给予企业经营者10万元奖励。

    (八)打造高新区人才高地。对进入绿色新产业目录的市级以上重点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由市财政按照企业实际支付薪酬的20%,从市人才开发与管理专项资金中给予人才补助。对企业引进柔性人才,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并正常运转的按每年5万元给予补助,最高补助期限不超过三年。

    (九)加大生产要素供给力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绿色新产业项目倾斜,优先予以保障;重大项目用地争取纳入省级重点建设计划,使用省级计划指标。银行、担保公司、微笑基金、创投基金、红土新产业发展基金等金融机构优先为绿色新产业项目提供贷款、资本金注入等金融支持。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绿色新产业发展工作机制。成立咸宁市绿色新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咸宁高新区、市委人才办、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委员会、市城乡规划局、市招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旅游新城管委会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绿色新产业培育和发展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各自职责内工作任务。设立咸宁市促进绿色新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全市绿色新产业的发展提供智力保障。

    (二)出台《咸宁市绿色新产业指导目录》。研究出台《咸宁市绿色新产业指导目录》,不定期对《目录》进行修订,作为确认绿色新产业和企业享受有关政策的依据。对符合《目录》的企业和产品,优先享受国家、省、市鼓励发展产业的有关政策。

    (三)营造良好环境。完善软硬件环境,建立绿色新产业项目“绿色通道”,对列入《咸宁市绿色新产业指导目录》的项目,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实行一站式审批,开展全程代办服务,进行全过程跟踪督查。

    (四)强化绩效考核。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绿色新产业的统计工作,建立准确反映绿色新产业发展状况的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为完善加快绿色新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供重要依据。绿色新产业工作绩效纳入市政府对市直相关部门目标任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五、附则

    (一)本《意见》针对市本级及咸宁高新区实施,咸宁高新区、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市财政部门根据本《意见》执行情况和财政收入增长情况,逐年补充支持绿色新产业发展的资金。县(市、区)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本《意见》,制定出台本地相应政策。

    (二)市本级其他支持产业发展政策中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对市域经济发展意义特别重大的产业项目如不能执行本《意见》,须按法定程序报批。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暂定执行到2017年12月底。

 

 

                                                                            咸宁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