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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决算公开

索引号 : 011336941/2021-32728 文       号 :

主题分类: 科技 发文单位: 咸宁市科技局

名       称: 咸宁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9-26 09:52:54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2020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有关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起草全市科技发展的地方性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3、编制市级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4、拟订全市基础研究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市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5、编制市级重大科技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对接省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6、组织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7、牵头组织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合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8、统筹全市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承担本行业(领域)招商和投资促进相关工作。

9、负责全市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10、拟订全市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11、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科学家、科技创新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的管理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市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措施。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市级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统筹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全局设 6 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科)、战略规划与资源配置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政策法规与社会发展科(行政审批科)、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科技招商和投资促进科)、农村科技科、科技成果与对外科技合作科(外国专家局)。单位行政编制为 21 名,工勤编制为 6 名。其中:局长 1 名,副局长 3 名;

正科级领导职数 8 名(含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正科级领导职数 1 名、离退休干部科科长 1 名),副科级领导职数 3 名。为顺应国家“双创”工作的需要,2015 年市政府批准下设创新创业促进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5名。主要职责为承担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面的有关工作。

2020 年年末部门实有在职人员 28 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 21 人,工勤在职人员 3 人,全额拨款的事业人员 4人。离退休人员 25 人。其中:离休人员 1 人,退休人员 24 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0年,全市科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市“两会”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科技创新提升落实年”活动,着力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打造区域创新载体,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科技创新创业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的支撑保障作用,奋力谱写科技创新引领咸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1、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疫情防控要求,统筹疫情对科技企业的影响,加大精准支持力度,有序引导科技企业复工复产。整合湖北科技学院、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等高校院所优势科研力量,加快推进公共卫生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应用。组织申报省级及以上应对新冠疫情科技攻关项目。改进优化服务方式,全面推行涉企服务网上办公便利化,实现疫情期间涉企服务事项全程“不见面”办理,成果登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无纸化”受理等应急服务措施。

2、实现目标考评争先进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水果拉霸机,水果拉霸机app高质量发展指示精神,对标创先争优要求,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制定提升方案,抓好科技创新综合考评和高质量发展考核工作,力争科技创新综合考评和高质量发展考核全省进位。

3、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和经济平稳发展的文件精神,代拟《水果拉霸机,水果拉霸机app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咸宁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规范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建设,出台《咸宁市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组织研究、编制“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为今后五年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描绘好蓝图。

4、打造区域创新发展载体。加强与投资主体洽谈磋商,加大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招商力度,建设咸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筹建中部战略新兴产业聚集区。引进上海六七八九集团,培育和引进高质量、高成长性的科技创新企业和成熟团队,搭建公共服务、综合服务、专业服务三大服务体系,建设咸宁国际科技创新港,促进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化。

5、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按照“稳定存量、做优增量、做大总量”的原则,分级分类扶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库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0家,2020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48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5.5%。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支持国家智能机电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实现各类创新资源集聚。促进咸宁国家高新区提档升级,支持嘉鱼经济开发区、崇阳经济开发区“以升促建”,创建省级高新区。

6、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重点围绕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军民融合、区块链、物联网、食品饮料等领域开展技术攻关。推进湖北技术交易所咸宁分所(科惠网咸宁分中心)建设,有效发挥科技成果线上线下交易等功能。2020年实现科技成果转化60项,完成科技成果登记60项,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50亿元,争取省级科技奖励5项。积极融入“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重点建设“光谷南”科技城,依托省级智能机电产业技术研究院,承接武汉理工大学等优质创新资源,建设省级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推进省级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建设。

7、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支撑。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2020年建成国家级“星创天地”1家,省级“星创天地”3家,市级农业示范基地37家,选派科技特派员220人。以杨畈农高区和向阳湖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为载体,做大做强“1+3+1”特色产业,形成农业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建咸宁杨畈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组织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建设咸宁特色农业综合产业技术研究院。实现县域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支持赤壁市建设省级创新型县市,指导咸安区申报省级创新型县市。

8、加强基础应用研究。组织申报国家、省级自然科学基金,推动生物医药、中药材等领域开展技术创新突破。探索设立省、市联合基金和企业联合基金,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建立稳定支持基础应用研究的机制。协调推进王维武教授与湖北科技学院合作的“中药复方“肺毒清”抗疫理论及临床前期研究”申报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支持湖北人福药用辅料有限公司、厚福医疗装备有限公司申报省级社发领域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支持赤壁市创建国家级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组织嘉鱼县申报省级可持续发展试验区。

9、优化创新创业孵化平台。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对在孵企业适当减免或缓征租金等,推动落实省级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税收优惠政策。助推创业孵化平台提档升级,培育智能机电创新工场、香城文创空间创建省级专业化众创空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双创平台的支持力度,依托智能机电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咸宁双创示范基地,加快推动创新型企业成长壮大,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培育发展新动能。

10、培育科技创新技术平台。积极培育海威复合材料公司、百米生物公司、祥天空气能公司、黄鹤楼酒业公司等主体申报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2020年新增省级新型研发机构2家以上。支持企业建立市级技术创新研发平台,2020年建设市级创新平台6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比例达到30%。

11、规范科技计划项目建设。建立咸宁市科技资源管理服务平台,整合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科技创新平台管理、科技特派员管理等各项业务工作。建立中长期科技项目库,力争入库科技项目达到100个以上。加大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力度,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百城百园”和“科技助力经济2020”等重点专项项目,全年争取省级以上无偿科技经费1000万元以上。加大科技奖励申报,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力争实现零突破。优化市级科技项目投入方式,重点围绕智能机电、生物医药、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实施一批重大市级科技创新项目。

12、推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咸宁市创新创业大讲堂”品牌活动,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平台面向社会开展服务。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充分自主权,鼓励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服务企业,落实“科技副总计划”,对于成效突出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市科技人才计划。积极参加华创会、进博会等活动,拓展科技人才交流的广度和深度。

13、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发展“投资+孵化”的运营模式,推动市、县设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鼓励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建立100万元的种子基金,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建立300万元的种子基金,设立规模不低于500万元的天使基金。

14、推动科技助力脱贫攻坚。以实施科技特派员助力脱贫攻坚为抓手,实现科技特派员贫困村全覆盖,促进精准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继续实施科技扶贫行动,推动科技人员服务农业农村发展,加强农业产业技术攻关和先进适用技术、品种示范推广,做大做强贫困村特色产业。抓好驻村联户工作,完成《咸宁市科技局驻通山刘家岭村2020年帮扶“十件实事”》,助力帮扶村打赢脱贫攻坚战。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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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部门决算收入2315.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2.76万元,占决算收入的94.28%;其他收入6.47万元,占决算收入的0.28%;上年结余(转)125.96万元,占决算收入的5.44%

部门决算支出224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4.80万元,占总支出的33.13%;项目支出1,503.09万元,占总支出的66.87%。按支出功能分类:科学技术支出2101.82万元,占总支出的93.5%;社会保障和就业47.44万元,占总支出的2.11%;卫生健康支出23.97万元,占总支出的1.07%;住房保障支出50.66万元,占总支出的2.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4万元,占总支出的1.07%。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决算收入2315.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2.76万元,其他收入6.47万元,上年结余(转)125.96万元。2019年决算收入2,222.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98.38万元,其他收入0.18万元,上年结余(转)24.36万元。2020年决算收入比2019年增加了92.26万元,主要是1、2020年疫情影响和夏季山坡安全治理工程,增加了单位不可预见费用;2、新增咸宁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2020年部门决算支出2247.89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2101.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7.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6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4万元;2019年支出合计2,055.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9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940.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4.86万元。2020年支出相比2019年增加192.29万元,主要是1、2020年疫情影响和夏季山坡安全治理工程,增加了单位不可预见费用;2、新增咸宁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3、2020年较2019年项目经费预算增加。

2020年科技局年末结转和结余67.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59.09万元。2019年科技局年末结转和结余167.3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32.69万元。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52万元,其中:办公费4.23万元、水电费1.76万元、邮电费3.63万元、差旅费6.7万元、维修(护)费1.57万元、租赁费0.14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专用材料费(消防器材等)0.13万元、劳务费2.12万元、委托业务费0.03万元、工会经费9.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7万元。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4.05万元,减少37.59%;比2019年机关行政运行经费75.54万元,减少19.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项目预算指标调整导致。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2019年执行政府采购数额为13.02万元,本年比去年增加10.03万元,增加了77.03%,主要是新增咸宁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购置办公用品等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2.72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金额21万元,2020年全年支出相比2019年全年支出的4.25万元减少1.53万元,减少36%。主要是1、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2、2020年疫情影响减少部分费用开支。

(一)公车运行维护费

2020年末单位实际保有一般性公务用车1辆。当年没有新购公务用车。全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1.62万元,比2019年总数2.35万元减少0.73万元,下降了31.06%。主要是1、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公务接待支出0.53万元,全年累计共接待7批次、40人次,与去年相比支出金额、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数均有下降。比2019年全口径公务接待支出1.9万元减少1.37万元,下降72.10%。主要是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因公出国(境)费

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审批制度,2018年我局因公出国(境)批次、人数均为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1辆,为应急保障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七)2020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114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5.95%。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执行情况良好,各项指标均已顺利完成,对支撑咸宁高质量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设立整体绩效目标的依据充分,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的相符;组织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资金使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目标实现较为理想,达到预期目的。

附件:《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见附件)


《2020年度部门整体部门自评表》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0万元,执行数为7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高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73家,纳入高新统计的企业398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252亿元,占GDP比重达到16.6%;二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成效显著。市级科技创新平台达到311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达到25%。三是科技惠民成效明显。解决民生领域技术难题7项,培育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44家。发现的问题:一是科技计划项目跟踪管理不够;二是指标设置不够合理。下一步改进措施:1.着重培育省级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2021年度重点推动津晶城科技孵化器、梦想香城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申报工作。2.针对未完成的绩效指标如登记科技成果、争取省级科技奖励、建成国家级星创天地等,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如期完成。3.进一步优化绩效指标,本项目绩效指标与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后补助项目绩效目标指标有重叠部分进行优化。4.进一步突出绩效目标与资金使用的联系,使绩效指标与资金使用方向一致。

附件:《2020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自评结果》(见附件)


《2020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自评表》

2020年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后补助全年预算数为441.7万元,执行数为441.7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通过后补助形式,推动了科技创新各项指标获得长足发展,不断提高了我市科技创新能力。发现的问题:一是后补助的标准还不够高,对企业激励作用有限;二是预算不够精准。下一步改进措施:1.优化年初绩效指标,将指标值与资金使用相对应。2.目标设置应有适度压力,但仍须可行。3.着重培育省级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2021年度重点推动津晶城科技孵化器、梦想香城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申报工作。

附件:《2020年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后补助自评结果》(见附件)


《2020年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后补助项目自评表》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管理领域: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于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有关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市科技局精准扶贫实际支出8.03万元,其中扶贫工作队补助7.65万元,其他租车等费用0.3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原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科学技术支出:是指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科技奖励、其他科学技术支出等方面的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