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信息
【贸易外经处解读】1—4月份全市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
1—4月份,全市消费品市场继续保持恢复态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2.0%,降幅比一季度收窄0.3个百分点。
“以旧换新”相关商品零售额继续保持增长。1—4月份,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带动下,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通讯器材类零售额分别增长5.2%、34.8%。其中,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零售额增长29.3%,智能手机零售额增长33.7%。
部分升级类商品零售额增长较快。1—4月份,全市限额以上单位体育娱乐用品类、文化办公用品类、中西药品类零售额分别增长48.0%、20.9%、19.7%。此外,粮油、食品类零售额同比增长21.3%,保持两位数增长。
新业态零售额较快增长。1—4月份,全市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仓储会员店、无人值守商店、折扣店零售额分别增长85.3%、34.5%、6.6%。网上订单保持较快增长,全市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客房收入同比增长5.4%,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餐费收入增长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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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统计范围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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